胡太平任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
2008-3-1 来源: 新华网 【我来说两句】

据新华社电 经各省区市人代会选举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28日批准任命了31个省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,其中批准任命胡太平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至此,全国交流任职的26名省区市法院院长、检察院检察长的任职全部通过法律程序批准。
(文/佚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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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新华社电 经各省区市人代会选举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28日批准任命了31个省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,其中批准任命胡太平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至此,全国交流任职的26名省区市法院院长、检察院检察长的任职全部通过法律程序批准。